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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3日審議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立委鍾佳濱呼籲各部會應藉由數位通訊傳播法積極認識數位匯流,配合並作出機制的轉換,沒有單位可置身事外。
鍾佳濱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詹婷怡首先肯定NCC廢止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安博盒子,禁止在網路及實體通路販售,詹婷怡表示,係因射頻器材標示不實才加以廢止。
接著,鍾佳濱指出,數位匯流帶動新型服務的蓬勃發展,連捷安特也充分利用數位行銷工具整合虛擬與實體顧客體驗,串聯全球行銷公司,經由大數據管理及社群平台掌握市場動態,即刻推出相對應行銷活動,因此連續三年榮獲台灣國際品牌第五名,品牌價值躍升至4.86億美元。
另一個案例,起源於叫車服務的Uber,透過數位匯流轉型成城市交通的單一入口,不只是計程車般的服務,就連租車、腳踏車租用、公車票券等,都能提供給城市居民。
鍾佳濱詢問NCC,在數位通訊傳播法即將產生之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應對數位人權、新型態服務的管制更為重視?數位化時代也涉及對個人資料的存取,對此是否有作好凖備?
鍾佳濱希望藉由通訊傳播法,各部會應積極認識數位匯流的情形與結果,配合並作出相關機制的轉換,在數位匯流時代,無人可置身事外。
詹婷怡表示,數位匯流是所有部會的事,未來的資料如何妥善運用,需再充分的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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