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洪茗馨/台北報導]
▲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文化部「與其擴大版圖,不如先自我純化」,應先處理華視20%的民股,再談修法。 洪茗馨攝影
文化部日前公布草擬「公共媒體法」將華視、公視、中央社及中央廣播電台納入「大公廣集團」,草案近期將送立法院審議,引發外界質疑修法是為服務私人及特定政黨利益。同黨立委鍾佳濱對文化部急於立法有不同意見,他指出,立法不是行政機關唯一能做的事情,立法院也可以立法,文化部應該將目前既有公廣集團中唯一具商業電視台屬性的華視,將近20%的民股先處理,「與其擴大版圖,不如先自我純化」,未來在討論公共媒體化時,會有可對應的現實基礎,也較容易聚焦,否則只會流於價值上的交鋒。
鍾佳濱表示,「文化部既有公廣集團中最大資產其實是華視的土地,這些資產能夠轉換成做為公共媒體上的一個籌碼嗎?但華視之前討論到,要將其資產活化,將其變成餐飲旅館,這跟公廣集團裡的媒體角色有什麼意義?」
鍾佳濱進一步說明,華視是既有公廣集團當中,唯一具商業電視台屬性,到底是不是可以百分之百官股化,而非像現在還有將近20%民股沒有處理,如果華視能夠順利的在既有公廣集團純化,未來文化部推動公共媒體法或擴大公廣集團涵蓋內容,將有比較好的基礎,文化部與其急於擴大公廣集團的版圖,不如先就現有公廣集團純化,讓它能夠有效發揮公共媒體的功能。
鍾佳濱說,大公廣這個課題確實需要各界好好討論,十多年前尚未政黨輪替,黨政軍仍在媒體結構裡,公共電視因而被當時在野黨的民進黨視為是「打破媒體壟斷一個非常重要的平台」,也因這歷史背景,使得公共電視至今沒有進入數位匯流時代。公視董事會人選變成由各黨派推舉,董事人選必須透過由立法院依各政黨比例產生的跨黨派委員會來審查,這樣一個遴選委員會的設置,「公視模式是濫觴」,導致它具有高度政治性。因此,既有公廣集團會令人覺得,針對過去的成分多,迎向未來的成分少。
但,鍾佳濱認為,公共媒體這個概念不應只建立在打破黨政軍壟斷,因為公共媒體因應媒體的科技載體、科技的技術改變,載體的沿革,從平面出版到有聲廣播到影視廣播到現在數位匯流,公共媒體的公共化概念會在不同科技出版或者傳播工具時代有所不同,文化部提出大公廣概念,是要跳脫原來公共電視所建立在無線電視廣播那時代的思惟,與當時針對打破無線三台被黨政軍壟斷,那樣的政治氛圍不一樣,所以將未來大公廣集團與現在的公廣集團作等量齊觀或用同一套思惟衡量,不見得公允。
不過,鍾佳濱認為,不論是公共媒體或媒體的公共化,如何透過新市場秩序的建立,讓現存媒體提高公共性,或將既有的公廣集團擴大成一個大公廣,在市場上或許能擲地有聲,能接觸足夠閱聽大眾,產生一定媒體影響力,但擴大規模之前,要先想想現在規模遇到的問題是否已解決?文化部應該將現在已在執行的公廣集團本身先自我純化,在新媒體時代,受眾類型跟接受訊息方式都不一樣,過去傳統對公共媒體的概念,一定要跟著科技進步才能跟得上時代腳步,這樣的公共媒體法的立法才能更周延。
「台灣可以是個多元價值的地方,如果我們只是因為多元價值不同,而在法律的條文上陷入一些無謂的爭議,不如回歸到現實面上來講,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才是好貓。」鍾佳濱再次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