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每十年換發一次身分證,立委鍾佳濱認為勞民傷財,將推動修改戶籍法,讓國民身分證比照駕照,不用再定期換證;尚未領證者,則可視個人需求申請國民身分證明,以簡政便民。
鍾佳濱指出,戶籍法第59條規定:「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期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已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於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期間換發新證。」內政部依此規定,每十年全面換發身分證,是非常浩大的工程,所花費的社會成本、行政成本及經費預算非常可觀,因此他在本屆第一會期就批評勞民傷財,質疑定期換發身分證的必要性。
過去普通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必須換照,被批評勞民傷財,因此自四年前取消換照規定,而且實施以來只見其利未見其弊,鍾佳濱認為既然駕照可以不換,國民身分證為何不可?因此他主張比照駕照,已持有者身分證不用再換證,可繼續使用,尚未領取者可視需求申辦國民身分證明,就像申辦護照一樣。
鍾佳濱說,國民身分證的主要用途是為辦識身分,而目前包括健保卡、駕照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皆足以提供辦識身分,實無必要大費周章全面換發身分證。況且內政部長葉俊榮也表示,可接受無實體身分證的可能。因此,他將推動修改戶籍法,取消國民應申辦及定期換發國民身分證的強制規定。如此一來,政府不用再耗納稅人的血汗錢,編列預算辦理相關的採購,雖然可能有業者會少了一些商機,但是民眾毋須花時間精神跑戶政機關,基層戶政人員也省去大量工作負荷,自然而然一些影射造謠的傳言也就不攻自破!如此一來,就是民眾、基層公務員和國庫三贏了
我國在94年12月21 日至95年12冃31日辦理全國1880萬張的國民身分證換發,花費九億元,所有的戶政人員作業期間長達一年多,屏東市戶政事務所前主任黃河清、現任主任陳文漢皆建議政府可以評估將身分證、健保卡與自然人憑證結合。陳文漢表示,國人只要出生給予一個國民身分編號即可,身分證未必有存在的必要,像美國就沒有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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