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用途日廣,且有侵犯隱私權之虞,立委鍾佳濱要求政府加強規範,以免亂象叢生卻無法可管,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將舉辦公聽會並參考國外作法,加以規範。
鍾佳濱針對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質詢指出,目前民用航空法有關無人機的規範是根據空拍機設定的,主要用於空拍記錄觀測、無線電波傳輸,未來無人機可能朝向軍用承載飛彈、農用噴灑農藥,以及從事貨運、客運等多用途發展,其中客運並未在政府的規範範圍內,但隨著科技進步,無人機用途日廣,希望政府未雨綢繆。
民航局長林國顯表示,已設計開放讓法人機關學校可申請從事投放與貨運,但客運尚未在規範內,未來可考慮納入。
鍾佳濱說,他認同無人機的分級管理與源頭管理,但只分二級管理並不足以規範,即自然人從事休閒娛樂,採操作人自律原則,放寬罰責;法人從事専業及營業若違規進入限制區域則嚴格開罰取締,不過,如果自然人從事營業行為違規進入限制區域卻無法可罰。
針對無人機所衍生的隱私權侵擾問題,也是最受關注的問題,當無人機違規時,不易查出操作者;再者是禁限航區的劃設,目前只規範軍事要地、航空機場、核電廠等,希望能參考文化資產保護方式,除了政府劃設外,也容許民間或公民團體提議經審查後劃設,並由中央或地方依權責管理,同時也容許私人用地經申請許可自行設置電子屏幕,以保護隱私權。
針對鍾佳濱建議無人機機體及操作人需納管註冊認證ID,飛行應發射ID識別訊號,並裝GPS飛行路徑系統及導航系統,以免違規時無從查察,賀陳旦表示,將與相關單位協調技術性是否可行;有關禁限航區的劃設,將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針對私人領空權的制訂,將參考國外作法規範。